1.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详见“复试考生的确定”)。
2. 复试考生报到时由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 参加“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10 分的政策(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
4. 原则上一名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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