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
7.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11.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19年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第二批调剂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