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硕博连读励志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供的助研津贴等组成,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发放和评审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理工类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励志奖学金10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
(2)理工类非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
(3)经管类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励志奖学金10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2000元。
(4)经管类非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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