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递交《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学校推免工作规定和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生初选名单,将推免生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⑵教务处对各学院(部)上报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审查后,报校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
⑶教务处负责将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教务处或监察处据实反映。教务处会同监察处负责处理异议,对查清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的资格。
⑷对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⑸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限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类型及报考学校。
2019年河北工程大学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