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时间:2018年12月11日-12月20日。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北省博士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cn/)进行网上报名。
4.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后,考生在2018年12月28日前将下列书面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没有进行网上报名或没有按时寄送纸质材料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1)《报考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1份。
上述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