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向参照大陆法系商法学体系,研究商法的基础理论和商事制度,主要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专论内容,比较国内外商法的差异,为中国商法的完善提供理论指导。本方向具有技术性和多学科的融合性,在研究上坚持将商法理论与商事实践活动紧密联系,紧扣市场经济发展脉搏。
本专业现有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博士10人、硕士生导师7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北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河北省优秀社科青年专家、河北省社科五十人工程专家、河北省政府法制专家库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等。教师中多人担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大、河北省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石家庄市人大等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和咨询专家;教师中有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青联委员;多人担任兼职律师以及聘请了十多名知名律师担任客座教授。科研方面先后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国家工商总局科研项目、国家民委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等科研课题近百项,获得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和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等各项奖励2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部分学术成果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河北日报、中国图书评论、新华文摘、读书评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近百家报刊、杂志予以评论、转载、转引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通过2.5年的在校学习,使学生具有比较广博的环境资源法学专业知识以及一定的专业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对研究方向有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熟悉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内外发展前沿及研究动向;使学生具有运用环境资源法学理论、方法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有独立从事该专业科学研究、高等院校教学、参与环境资源法律实务以及落实环境资源保护政策的工作能力。
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是河北省同专业早招生的法学硕士专业,经过多年建设,已成为我校优势专业之一,并形成了三个稳定的研究方向:
2019年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商法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