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项测试合格且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分三个层次录取。
1.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标准。
2.体育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
3.经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和队伍建设确实需要的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优秀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