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所有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4.第一批复试工作结束后,未完生计划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重新分配。
5.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全校拟录取名单将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10天。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北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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