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详细说明见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现将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相关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1)组织关系转移
党组织关系报到时由录取学院负责接收。
湖北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目标党组织名称为报到学院党委全称,例“中共湖北大学××学院委员会”。
团组织关系凭团员证或团组织关系转接单办理,报到时交录取学院,由学院交到学校团委。
(2)户口迁移
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考生,2019年9月30日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学校不再受理户口迁移事宜。户口迁往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保卫部户口科:027-88663637。
2019年湖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