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学术水平审核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前两名定为录取备选考生。
2、在备选考生中按报考导师非定向生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备选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不同,录取非定向考生;备选考生报考类别相同,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导师名下没有备选考生,指标由学校收回。
3、剩余的指标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再次分配,按非定向考生优先原则,根据复试成绩依次录取。
4、根据学校规定,符合1、2条件的考生如本科、硕士均为河北大学毕业的本校教工,一级学科内按初试成绩排序顺序录取一名考生。
2019年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