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后一个专业志愿。总分成绩相同时我院各单招考试类按排序成绩进行分配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则进行退档处理。
(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我院进行二志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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