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人员和考核专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考核的笔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初审合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4、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华北电力大学监察处,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cn(北京校部)、bdjwb@***.cn(保定校区)。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自主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