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办工作人员应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会同纪检部门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的联系电话为:010-61773961
学校纪检的监督电话为:010-61772411
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