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需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750×100×30%+专业课÷300×100×70%
2.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以上专业,需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750×100×50%+专业课÷300×100×50%
2018录取低分
2019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山东音乐理解能力考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