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及其专业方向,需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等以上专业,需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对于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录取政策执行。
2019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须知(省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