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考生需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循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二)报名方法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河北省指定考点或指定网站报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
(三)考试携带材料
1.报名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相应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2.如身份证丢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四)报名考试费
有初、复试专业,初试200元/专业、复试100元/专业,只一试的专业,报名费200元/专业,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五)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成绩说明
我校校考成绩分省排名。表演、表演(学前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方式为初、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后总分,复试考点为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