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限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限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已获主治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背景为护理学的考生只能报考护理学专业和基础医学专业;报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以为医学专业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如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中医学等),也可以为非医学专业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如管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科学、社会学、保险学、法学、生物科学、电子信息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统计学等)。
⑷我校不再招收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