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9年西藏自治区从区外专项招收高校非西藏生源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专招生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政策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且在西藏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2.专招大学生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满后,可享受西藏在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休假等待遇。
3.享受《西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及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但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藏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满2年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进藏后按规定通过“以考代评”或职称评审取得相应职称。
4.工作未满5年离开西藏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协议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等费用。
2019年贵州医科大学拉萨市专项招收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专招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