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一)艺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3.舞蹈学专业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7)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4.舞蹈表演专业(现代舞、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大众艺术体操)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7)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粤语)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5+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6.编导专业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5+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7.表演专业(时尚表演、武术表演)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7)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二)体育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首先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30%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体育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其次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70%录取,如果体育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2.体育类其它专业出档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体育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三)文科普通类、理科普通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文科普通类、理科普通类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如有无高考排位的省份,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
(一)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核查备案,我校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根据我校专业或专项的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非免试考生。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基础上,按文体综合成绩(文体综合成绩=体育专项考试实际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总成绩×100×0.7+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分专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果文体综合成绩相同,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果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注:凡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办理录后退档手续。
三.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考试:
(一)广东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运动训练专业试点项目学生完成3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视为转段考核合格,可进入对口试点本科院校广州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如出现合格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情况,则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公共课程考核成绩占4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依次按公共课程成绩、专业能力成绩、教育理论成绩、英语成绩、专业技能成绩、专业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1.获得试点高职院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公共课程成绩达到省划定的低分数线。
3.基本素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等级。
4.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根据考生报考对口专业择优录取。录取时不得跨专业录取,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1.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第二十八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单独招生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经济学(体育经济)、学前教育(体育与健康)、特殊教育(师范)、新闻学(体育新闻)、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每生每年5200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师范)、运动康复、休闲体育(康乐体育)每生每年5710元;康复治疗学每生每年6380元;艺术类专业、休闲体育专业(高尔夫):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标准,每生每年600-1500元。如2019年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019年广州体育学院夏季普通高考录取办法: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