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农村户籍。根据市公安局《关于配合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函》(穗公户〔2010〕296号)确定。农村户籍的标识为:未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为“农业家庭户口”或已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户口簿内面“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增加打印“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
②县镇非农户籍。参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1〕263号)》,对省内县镇非农户籍的界定执行。具体见下表:
备注:
1.县镇非农学生分为两类:一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林民、渔民、农民、牧民的学生;二是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户籍的学生,即是凡是学生属于这个分布表地域范围内的,无论是何种户口性质,无论户口簿上是否有写明“XX县”的,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如果超出“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助学金区域分布表”范围或没有注明“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也没有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的“居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省内户籍学生,一律不享受免学费待遇;
3.如学生对“农村”身份的界定有疑议,学生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由其开具学生目前户籍属性证明材料(属性为“农业户”、“农业居民户”、“农村家庭户”、“自产农业户”、“自理口粮户”、“林业户”、“渔业户”或“畜牧户”等)
4.学生是某些地区农场集体户,校方允许学生申请享受待遇,在国家、省、市审批后才能享受免学费待遇;
5.学生户籍地址或身份证背面家庭地址归属地属于行政村;
6.省外县镇户口的界定,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XX镇”的“居民户口”或“城市户口”的户籍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019年广州市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界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