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提出审核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
1.基本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若父亲或母亲的身份信息和监护关系与学籍系统登记的不一致,须另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
2.合法稳定职业相关材料: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就业创业证》《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合法稳定住所相关材料: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4.居住证相关材料: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办理地点在广州和深圳以外其他地市的,还应提交经当地居住证管理部门盖章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
5.社保相关材料: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社保卡原件。社保缴费地点在广州、深圳和省社保中心以外其他地方的,还应提交经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和缴费明细清单。
2019年广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资格审核查询审核结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