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惠水县百鸟河数字小镇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是华人商界领袖,台湾爱国企业家王雪红、陈文琦夫妇捐资举办的一所非营利性公益慈善大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坚持“公益兴学·教育扶贫”的办学宗旨,以“诚信·爱心·高尚”为树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创新开展校企深度融合、产教一体化等教学模式,走在了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的前沿,被贵州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全省唯一的“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点院校”。2018年四年一届的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我校荣获贵州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第四条 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分类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校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康复治疗技术”和“现代流行音乐”专业仅招收应往届三校(中职校、技校、职高)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视障学生。报考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能独立生活和学习的视障类残疾人员。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 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第一次考试:2019年3月15日,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3月16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次考试:2019年4月19日,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4月20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测试,预录名单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并在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网站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