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精准扶贫新生奖学金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三年“零学费”就读(政府给予3500元/年学费补助,学校给予3000元/年的学费补助),需按学年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记录、不及格记录者取消学校学费补助资格;
2、参加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给予新生奖学金3000元;
3、同时满足新生奖学金以上两项,只能按高项享受,不得重复享有。
第十四条 “爱心帮扶基金”及其他措施
1、学校筹集大批资金设立“爱心帮扶基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无条件申请5000元帮扶基金(两次发放);
2、学校每年有大量爱心人士捐赠,帮助部分特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
3、学校专设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4、对盲人学生实行“三免三提供”的助学方式,即免学费、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费、学习用品、每年寒暑假往返家庭1000元以内的交通费。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老师
手 机:
电 话:0854-6323333 6323033
传 真:0854-6220002
网 址:http://www.***/
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百鸟河数字小镇
邮 编:5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