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我校调剂、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面落实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开展复试各环节现场监督和巡查,确保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四)各培养单位具体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公布复试成绩等工作,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相关内容。
(五)各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基本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六)各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七)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统一组织非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听力测试。
(八)校医院负责考生体检工作。
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