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者,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艺兼文类相价格价格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艺兼理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体育类录取规则:体育类考生专业、文化及综合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者;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学院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参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我院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