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接收培养单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
(2)各接收培养单位复试后,须按时将《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贵州师范大学2019年推免生接收拟录取名单》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总成绩排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