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渊源和适用。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行使和保护。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监护。法人的概念、种类、民事能力。法人的机关。法人的变更、终止。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成立、生效。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代理概述、代理权和无权代理。诉讼时效和期限。
答案来源于: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与民法学综合》复试大纲
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与民法学综合复试大纲正当行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