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按以下原则确定:
1.考生须满足“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各一级学科按报考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按研究方向)根据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名。
3.复试名单根据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
(二)具体复试方案及复试名单详见各博士培养单位官方网站。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具体复试方案及复试名单详见各博士培养单位官方网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