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份,贫困家庭考生必须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未开通的省份,请按照通知书内相关资料准备好申贷材料,到校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帮助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可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国家助学贷款须知》或在学院网址查阅)。
2、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在校生当兵,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同时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当年考入我校后去服兵役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
3、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4、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