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留存在学校的,经学校同意可为其免费保管两年;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的,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和人事档案留存在学校的毕业生,两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转至入学前所在地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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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文秘与档案 | 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三年 | -- |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 阳谷职业中专军星特警学校 | -- | -- |
2019年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毕业毕业生户口和档案转移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