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张岩
监督电话:020-32880099
传真:020-32880099
电子邮箱: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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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b@***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2882222
传 真:020-32832667
电子邮箱:zsb@***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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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http://zsb.***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2019年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收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