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校助:(黄船短号:660333)
易老师:(黄船短号:6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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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黄船短号:614650)
广州黄埔造船厂技工学校
致新生家长函
尊敬的家长:
您好!欢迎贵子女报读我校。为了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对贵子女的教育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就业,请家长与学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后签名并交回给班主任,多谢您的配合!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将严格按广东省物价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标准收费执行。
2、新生到校注册后,即视作入读。若因学生个人原因要求退学者,所缴交的费用,根据粤价[2002]156号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要求参加医疗保险及学校意外伤害保险,凡参加保险者,若生病或发生意外伤害,由学校协助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有关费用。
4、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上岗证、技能等级鉴定、工作服、校服、医疗保险、意外险、入学及毕业前的体检等费用自理。
5、学生毕业前,须服从学校的推荐及预见习工作安排,并签订见习(实习)协议书。学生见(实)习期间(含试用期)必须遵守学校和用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见习(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若无故不参加实习或未完成实习的,将视作退学。
6、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须考取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上岗证(此证要求年满18周岁才能报考)。学习和见(实)习期满,经理论和实操技能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7、学生学习期满经体检合格,符合企业用工需求的,由学校负责推荐到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或珠三角地区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就业(部分用工企业单位详见《招生简章》),学生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也可以自主择业。
8、为了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学校对学生将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严禁学生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夜不归宿、盗窃、打群架、喝酒等行为。违反者将按学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9、凡被学校开除或私自离校者,其入学所缴的任何费用均不予清退。
10、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将此函交回班主任处。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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