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b. 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达到各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c. 各专业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专业录取。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招生院校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我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d. 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e. 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f. 优先录取符合免试生条件的退役士兵。
g. 填报我校志愿免试生,招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获奖等级(先国家级后省级)择优录取,等级相同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算:M=P*(1-C/Z),其中M为核算结果; 为考生高职(专科)学习期间专业成绩平均分;C 为班级排名;Z 为班级总人数。
答案来源于:2019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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