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硕士毕业于985高校或“国家双一流”学科;(2)公开发表一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持有录用通知也可)。
7、报考教育博士还须有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的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
相关学院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