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网测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但须达到60分及以上,未参加网测或网测低于60分的,不能录取)或学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拟报考我校“学考+网测”考核方式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考核方式,先网上缴费后进行预约测试,按照预约时间在网上观看专业大类视频及完成测试。测试完成后可打印“网测”成绩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网测”成绩情况,选择相匹配的专业志愿进行填报。
拟报考我校“学考+校测”考核方式专业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时间是在2019年4月13日下午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以及对专业、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工作岗位等方面的初步认知情况。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一)考试地点: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试)考场设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4月10日前考生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是2019年4月13日上午;
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时间是2019年4月13日日下午。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考试大纲: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规则
(一)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参照第六章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并共同完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现代学徒制招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均采用学校自主命题的方式进行,根据生源不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向高中生)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生)的考核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现代学徒制),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以及对专业、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工作岗位等方面的初步认知情况。
面向中职毕业生(现代学徒制),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试由我院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命题。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内容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职业技能主要考察考生与专业相关的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二)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一)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二)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三)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不得转专业,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四)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五节面向中职生免试录取及免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生办法
第六节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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