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方式
按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部署,实行网上申报认定,申请人须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线下由教务处根据清镇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开展我校每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因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时候必须要满足学校的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
2.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3.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及以上标准,即二级乙等(80分)以上。
4.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6.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国考格证书上的考试别一致)。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每年4月上旬,教务处会按照清镇市教育局要求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应届毕业生网上申报。
2.体格检查。4月中下旬,教务处组织应届毕业生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3.现场确认。5月,教务处根据清镇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学校各系部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并收取学生的申请材料。教务处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认定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并在网上予以确认通过。
4.证书办理。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申请材料移交清镇市教育局,终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协助清镇市教育局制作教师资格证证书并进行验印,同时完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盖章工作。
5.证书发放。教务处在毕业典礼之前将毕业证连同教师资格证一起移交系部教务科,由系部在毕业典礼当天完成证书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务处移交系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提请注意事项:
1. 应届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不符合毕业资格,未能如期毕业者,只能在毕业后通过清考符合结业换毕业条件,换发毕业证之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
2. 因认定体检不合格或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未能通过认定者,毕业后达到相应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校不受理往届毕业生认定申请。
3.每人每年只可以申请一个类别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生在校期间同时考取了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认定。
2019年贵阳幼儿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届毕业生教师教务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