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平均数)×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计算。
中职毕业生:按“文化综合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3×50%+职业技能测试×50%”计算。
(二)根据考生两项考核的总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除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没有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的考生不予录取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体育教育、艺术类相应专业低合格分数线,以艺术或体育教育专业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报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测试,在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免试生录取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具体名单以省教育厅下发为准。
三、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