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命题、考试、评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6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审查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与学校要求的对口专业名称不相同,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考试时间
专业考试时间:2019年7月7日。
专业考试时间:2019年7月7日。
4.划定专业合格线
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划定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在贵阳学院招生网站公布。
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划定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在贵阳学院招生网站公布。
5.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资格审查和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在贵阳学院招生网站(http://zjc.***)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做好相关工作。
(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理工类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按照省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若生源不足时,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考生原报考专业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毕业专业符合我校对口专业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四)“专升本”是选拔性考试,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在“专升本”教育厅下达我校计划内,学校可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实际情况,对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专升本”学生入学插班就读。
(五)免试生录取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将考生所获奖项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顺序如下: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②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③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④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将考生所获奖项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顺序如下: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②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③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④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
第十一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贵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400560(兼传真),85406767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邮编:550005
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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