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理工类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按照省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若生源不足时,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考生原报考专业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毕业专业符合我校对口专业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四)“专升本”是选拔性考试,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在“专升本”教育厅下达我校计划内,学校可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实际情况,对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专升本”学生入学插班就读。
(五)免试生录取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将考生所获奖项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顺序如下: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②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③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④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
2019年贵阳学院报考“专升本”考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