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我校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的录取原则,按学院、分专业,根据考生进入复试类 别(优先顺序:第一志愿>校内调剂>校外调剂)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50%+复试成绩×50%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我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学科专业布局、导师培养能力及科研经费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度调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概不予拟录取:
1. 政审不合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 录取成绩不满60 分。
4. 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不满60 分。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满60 分。
6.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或学历审核。
2019年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