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复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分别在南湖校区和相思湖校区组织考试。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9日9:00至17:00
地点:我校南湖校区和相思湖校区
1. 南湖校区音乐舞蹈大楼1 楼大厅(报考专业在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艺术研究院民族艺术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的考生)
2. 相思湖校区人文楼1 楼大厅(报考专业在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等单位的考生)
(二)考生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在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历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应届本科生、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或校级教务部门、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只需出示学生证,无需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民族身份证明,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还须提交与报名时所填委培单位签订的《广西艺术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
4.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1 份,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思政干部审核后,报招生办公室汇总;
5. 携带1 寸彩色近期照片(免冠)1 张(到各校区医务所领取体检表自行贴上,体检时带上体检表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广西艺术学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学生报到由专业所在学院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时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提交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上协议书及政审表的电子格式均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主页--公众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前应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验证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各二级学院有关人员做好验证工作。
主要审查内容是:
1. 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尤其是对于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系统检查后学历审核数据不匹配的证书编号要着重核实(名单由招生办公室提供)。
2.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审核身份证件及民族身份证明,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四)缴纳体检费和研究生复试费
考生于2019 年3 月26 日至28 日中午12:00 前缴纳体检费(65 元/人,其中声乐方向80 元/人)和复试费(80 元/科.人),缴费方式详见附件7,逾期系统关闭,未缴纳费用者不予安排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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