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科按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以大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两封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②政审表一份;
③体检表(国家综合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项目需含血尿常规、肝功能全项及心肺功能,加盖体检专用章,体检有效时间为复试前3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