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2019年我院普通大专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学校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巩固“阳光工程”的成果,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按质按量完生工作。
第二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全称为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522),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考试、纪检、网络等办公室。
第五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我院2019年普通大专的招生计划数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规定。
第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男女比例:我院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2019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专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