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答案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简介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占地342亩,分为昆仑和桃源两个校区,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为省级示范性专业。学院高等学历教育始于1986年,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广西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医药卫生人才。
目前我院高等学历教育除自主招生专科层次外,还与沈阳药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等区内外多所高等院校联合举办专升本学历教育。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广西8个地市(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贵港、崇左)招生,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三条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新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第十四条其他费用
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应商处购买,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自愿购买。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教育部印制,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每年按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比例选送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
第十七条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
南宁市卫生学校
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table#招生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层次招生科类学习形式学制考试科目广西中医药大学护理专科理工类3年语文、数学、英语针灸推拿专科理工类3年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专科理工类3年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科理工类3年医学检验技术专科理工类3年药学专科理工类3年
报名要求
为做好2016年春季短期培训工作,要求各班以班为单位统一报名,把报名人数和名单统计表发到学生科短期培训专用邮箱@***。要求各班班主任认真组织好本班学生短期培训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
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其它费用:新生报名时,除了按上表所列金额到财务科收费处交住宿费。于8月2、24日到校报到注册时,现场还需交费约1200.00元,具体为:
(1)到校服销售处购买校服,约330元(包括短袖一件、长袖一件、短裙或长裤一条、冬装校服一套、冬装运动服一套、运动T恤一件等共八件);
(2)到校服销售处购买工作服,约100元/套(包括夏装一件、冬装一件、裤子一条、帽子一顶),护理、助产、口腔修复工艺专业需购置两套;
(3)班主任代收社会医疗保险费120元/年/人、意外保险80元/年/人(上级部门要求)和体检费约25元/人;
(4)食堂财务预收热水费50元/人;
(5)到教材销售处购买第一学期使用教材,不同专业费用不等,约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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