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和住宿标准与祖国大陆学生相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和调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7〕324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关于2017级全日制应用性本科(含职教师资班)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师政报〔2017〕162号)文件执行,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低毕业学分规定的总学分数分学年预先收取。毕业时,按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分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