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2.借款学生在毕业后三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3.借款学生毕业后每年11月1日(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4.借款学生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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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银行事务 | 铁岭技师学院 | 三年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2019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和期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