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评价申请者材料。
(2) 接收符合资格申请者材料后,报考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给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招生工作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评审意见及综合排名。
(3) 招生工作小组非报考导师成员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做出结论(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登记表》。
(4) 报考导师及其他评审专家意见汇总和排名,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填写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5) 学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审批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通知考生评审结果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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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2.5年--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石家庄燕春集团技校 | 2.5年 | -- |
计算机科学技 | 连云港市新华技工学校 | 三年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3年 | -- |
2019年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暂行)学院专业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