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内容:由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对考生的思政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科研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复试比例: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复试时间、地点:复试于2019年4月底至5月初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www.yz.***.cn/)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