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

2019年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6 09:16:00 解决时间:2019-01-03 22:59

满意答案

九、录取

(一)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思政考评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综合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的考生按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排名。

(二)录取类别

录取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个类别。

1.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必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申请-考核”制考生只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被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考生网上确认后,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报考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档案转入我校后、或报考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收到定向协议后,录取资料符合齐备规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参加公开招考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使用:

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3.本专项只能按定向就业录取。

(五)其他

1.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2.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3 22:59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