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它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2019年广西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历、学力证明材料类似问题答案